时间:2007/11/1 9:29:27 点击:9002
征收水资源费是落实水资源有偿使用法律制度,实现水资源节约、保护和可持续利用的有效途径,是解决农村饮水安全,落实省政府向全省人民承诺的十件实事之一的重要资金来源。为进一步推动全省水资源费征收工作的顺利开展,省水利厅、省地方税务局决定于9-10月间在全省开展“水资源费征收月”活动。 据了解,“水资源费征收月”活动将利用报刊、电视、网络等媒体,采取宣传专版、滚动广告、宣传标语、领导讲话等方式,广泛宣传国家水资源有偿使用制度,宣传征收水资源费在促进节能减排,建立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中的重要作用和水资源费服务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要意义,增强取用水单位自觉缴纳水资源费的法律意识,营造水资源费征收的良好氛围。同时,各级水利、地税部门在全省范围内开展水资源费征收工作平衡推进。对依法缴费的取用水单位给予表扬和鼓励;对少数拖缴、少缴、拒缴水资源费的取用水单位,坚决依法、依规严肃查处,确保征收到位。 10月中下旬,省政府法制办、省水利厅、省地税局将有重点的开展水资源费征收督办和联合执法检查,以促进取用水单位增强依法缴纳水资源费的意识,提高各级水利、地税部门征收水资源费的责任意识,保障水资源费征收工作的顺利进行service online